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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届北海市道德模范先进事迹简介--敬业奉献模范

发表时间:2016-12-20    来源:

  田永森,男,1938年6月出生,中共党员,海城区驿马街道办事处白屋社区唐屋村北队村民组长。

  田永森坚守村民组长岗位40余年,一心为民。自从1984年实行村民组长换届选举,31年来,他每届几乎都是全票当选,得票率均在98%以上。在村民们眼中,田永森是村里最有能力的人。把村里的电路并到城市电网改造、接通自来水、修好村里的道路、实行垃圾统一收费、村里的各种纠纷和民生路网建设等这一系列村里的“老大难”问题,都是田队长解决的。他担任村干部40多年来,不仅对集体利益的分配做到公平、公正、公开,从不多占一分一毫,还拿出自己那份去帮助村里困难的家庭,把村里的大事小事当成自己的事,心里牵挂的是村民的利益,默默无闻的为村民服务。

  田永森曾荣获北海市创先争优优秀共产党员、北海市“三星级”共产党员、北海市创先争优十大先锋人物、海城区第二届清洁爱家模范等荣誉称号,2016年2月5日,市文明委授予其“第四届北海市敬业奉献模范”荣誉称号。

 

  黄家银,男,1977年8月出生,中共党员,生前系北海市公安局海城分局民警。

  自2004年参加公安工作以来,黄家银先后在监所、派出所和刑侦大队工作,兢兢业业,多次立功受奖。他在城西刑侦大队担任探长两年多以来,参与抓捕各类嫌犯250多人,刑事拘留206人。在同事眼中,他是真正的“拼命三郎”,是一个“不知道什么时候出发,什么时候回家的刑警”,连续加班到深夜是常有的事,出警时更是冲锋在前、尽职尽责。黄家银坚韧不拔的个性,强壮的身体,让人很难把他与疾病联系到一起。直到黄家银开始感到头部不适,有时夜里加班突感眼前发黑,他仍只休息片刻又继续工作。同事建议他去医院检查,他总是说“等忙完这个案件就去”,可是案件接二连三地来,直到他牺牲时手头上仍有3件命案在侦办中。

  黄家银曾荣获“全区优秀人民警察”“全市优秀人民警察”等荣誉称号,2016年2月5日,市文明委授予其“第四届北海市敬业奉献模范”荣誉称号。

 

  王振宇,男,1981年4月出生,中共党员,中国石化北海炼化有限责任公司运行三部安全员。

  王振宇自2010年入职北海炼化以来,认真完成上级交给的各项任务,从装置三查四定到一次开车成功,从操作班长到安全管理人员,他始终任劳任怨,无私奉献,舍小家,顾大家。开工前,他不能陪伴前来探亲的岳父、岳母;开工后,他不能照顾自己的小孩、父母,五年来,他累计义务献工四千多个小时;自己动手用废旧物资制作工具,为公司节约资金五万余元;在班组,他爱岗敬业,大公无私,为班组培养了多名操作骨干;在安全管理岗位上,他兢兢业业,确保装置安全平稳运行,确保新项目安全顺利施工,创造了多项安全记录;他在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诠释着新时代敬业奉献道德模范的新概念。

  王振宇曾荣获北海炼化开工特等功、北海炼化HSE先进标兵、中国石化集团公司安全先进个人、北海炼化“十大劳动模范”等荣誉称号,2016年2月5日,市文明委授予其“第四届北海市敬业奉献模范”荣誉称号。

 

  温晓梅,女,1969年8月出生,北海市第一中学教师。

  温晓梅1993年7月于广西师范学院汉语言文学专业本科毕业,她以满腔的热情投身于教育事业,开始了至今已二十三年的教育生涯。2008年获中学高级教师资格,任现职以来,她在思想上更严格要求自己,有崇高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认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依法治教。业务水平高,工作能力强,是学校的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长期坚守在教育的第一线并担任班主任工作,在教学上勇于探索,不断创新。在岗位上默默付出,干一行,爱一行,为教育事业输送了一批又一批的优秀人才,深受学生和家长的好评,真正做到了“桃李不言,下自成蹊”。

  由于教育教学成绩突出,近五年来,温晓梅先后被评为北海市杰出教师,北海市优秀教师,北海市教学先进个人,并多次获校级优秀班主任、优秀教师,科研积极分子荣誉称号,2016年2月5日,市文明委授予其“第四届北海市敬业奉献模范”荣誉称号。

 

  李伟新,男,1970年3月出生,中共党员,海城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反贪污贿赂局局长、检察员。

  李伟新在反贪一线工作17年,始终务实敬业,组织指挥、主办、参办、协办各类疑难贪污贿赂案件共计141件193余人。主办了该院反贪局近年来所办理的在北海市有较大社会影响的职务犯罪案件。近十年来,他从未申请过一次公休假,始终坚守在反贪一线。面对人少案多的困境,在规范管理上狠下工夫,并做好表率,在他的带领下,反贪局团队气氛浓厚,干警工作积极,办案效率和质量不断提高。2013年和2014年,该院反贪局在仅有5名干警的情况下,分别立案17人和18人,人均办案数显著高于全市全区平均水平,取得了良好的办案成绩。常年与各类犯罪嫌疑人打交道,难免有人来讲情打招呼,每当碰到这些情况,他总是坚持廉洁自律,秉公办案,不徇私情。

  李伟新曾荣获自治区检察院优秀侦查员、海城区优秀公务员等荣誉称号,并记个人三等功一次,荣立全区检察机关个人二等功、北海市检察机关个人三等功,2016年2月5日,市文明委授予其“第四届北海市敬业奉献模范”荣誉称号。

责任编辑:罗 钊毅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