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动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倡导广大市民养成良好的文明习惯,提升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北海市文明办、市创城办于2018年5月28日至6月6日面向全市开展北海市民文明行为投票评议活动。经市民网络投票和现场投票,评选出了北海市民文明行为30条,现予以公告。
1. 有序排队不插队(996票);
2. 公共场所不吸烟(944票);
3. 不随地吐痰(927票);
4. 公共场所不喧哗(916票);
5. 不说脏话(882票);
6. 公交车上主动给有需要的人让座(875票);
7. 不踩踏公共绿化带(871票);
8. 不乱贴乱画(846票);
9. 垃圾分类不乱扔(843票);
10. 遛狗要牵绳,及时清理宠物粪便(841票);
11. 不过分劝酒(837票);
12. 带儿童外出不随地便溺(818票);
13. 不光着膀子在公共场所猜码划拳(812票);
14. 不乱停乱放车辆(809票);
15. 不翻越马路护栏(778票);
16. 出入电梯间先下后上(740票);
17. 咳嗽、打喷嚏时用手遮挡(734票);
18. 行车走路不闯红灯(732票);
19. 不乱设摊点占道经营(700票);
20. 公共场所接听电话不大声(693票);
21. 不在公共场所脱鞋搓脚丫(692票);
22. 机动车不随意变道加塞(689票);
23. 公共场合不穿拖鞋和睡衣(684票);
24. 不从车窗往外乱扔烟头杂物(671票);
25. 斑马线前礼让行人(666票);
26. 不在公共楼道堆放杂物(662票);
27. 轻声关门(661票);
28. 电动车不逆行(651票);
29. 乘坐扶手电梯靠右站(623票);
30. 景区旅游随手带走垃圾(621票)。
北海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