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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重病兜底保障 贫困人口参加医保实现个人“零缴费”

发表时间:2018-10-25    来源:北海日报

今年以来北海市健康扶贫工作取得较大成效 

1至9月,北海市“大病集中救治一批”进展度96.92%,“慢病签约服务一批”进展度96.36%,“重病兜底保障一批”进展度98.90%。

今年北海市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保率100%,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现个人“零缴费”。

救护车一响,一头猪白养 

住上一次院,一年活白干 

这是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真实写照 

因病致贫在北海市今年重点扶持贫困户主要致贫原因分类情况统计中占20.35%,在所有致贫原因中位居首位。 

为有效解决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难题,北海市制订和落实了一系列健康扶贫工作政策,建立健康扶贫工作体系,建立完善贫困人口医疗保障机制,深入开展大病、慢性病分类救治管理工作,着力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加强公共卫生和健康促进工作,让贫困群众“看得起病”、“看得好病”、“方便看病”、“少生病”。

★ 2017年 ★

01 全市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治疗报销自付比例9.31%(全区为14.63%)

02 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住院治疗报销自付比例为8.84%(全区为13.74%)

03 九种大病建档立卡贫困患者治疗率为98.06%(全区为94.65%)

04 农村贫困人口家庭医生(乡村医生)签约率100%

2017年较2016年因病致贫户数减少率为43.32%(全区为41.45%)。

★ 2018年1至9月 ★ 

01 北海市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住院治疗报销自付比例为9.22%

02 29种特殊慢性病门诊医疗费用个人自付比例为9.74%

北海市县区政府、卫生计生、人社、民政、财政等多部门联合落实贫困人口医疗保障倾斜政策和政府兜底保障机制。

贫困患者住院费用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报销后,个人自付比例仍超过10%的,及自治区规定的29种特殊慢性病患者在门诊就医,个人自付费用超过20%的,由县区财政兜底补足。与此同时,北海市全面落实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先诊疗后付费”和“一站式”服务,设立贫困人口医疗费用“一站式”结算窗口,贫困患者出院或治疗门诊特殊慢性病时,只需按规定交纳自付不高于10%或20%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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