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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城市】@北海人,签承诺书了吗?来一起守护北海蓝

发表时间:2020-01-08    来源:北海日报

北海的小伙伴 这两天你们有没有收到一份承诺书?

《 拒绝燃放烟花爆竹承诺书》 二话不说签它!坚决对燃放烟花爆竹说 “NO!”

因为它

各种放鞭炮炸伤人导致火灾的事故每年都不在少数造成不少家庭的不幸

燃放烟花爆竹对空气的污染是极大的会产生大量的有害的气体以及金属氧化物的灰尘这些氧化物都是极具腐蚀性的

而残留物所形成的垃圾也确实增加了城市环卫工人的负担 这些有毒有害气体是无形的 " 杀手 " 这些气体对我们人体有着一定的损害 燃放烟花爆竹所产生的噪音也会对我们的听力产生巨大的影响对一些有心脏病的人来说是非常致命的 2019年1月25日市政府正式发布《北海市人民政府关于禁燃限放烟花爆竹的通告》

《北海市人民政府关于禁燃限放烟花爆竹的通告》 为

倡导绿色生活方式,营造文明宜居环境,北海市自2019年1月25日起实施禁燃限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现对《北海市人民政府关于禁燃限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北政布〔2019〕5号)有关内容摘要如下: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禁放区)

(一)海城区、银海区禁放区:南珠大道以西的城市建成区及市工业园区;

(二)铁山港区禁放区:滨江生活区以及辖区内的石化企业及易燃易爆场所周边500米范围内;

(三)涠洲岛旅游区禁放区:岛上石化企业及易燃易爆场所周边500米范围内;

(四)合浦县禁放区:北至合浦县廉州镇东山一路(阜民北路接北河街至廉阳大道),东至廉阳大道(廉阳大道接还珠南路至南北二级公路),南至南北二级公路(盐仓路路口至还珠南路路口),西靠西门江(阜民北路接文蔚坊、南富路、盐仓路至南北二级公路)。 下列场所也划定为禁放区:国家机关办公场所、文物保护单位、车站、码头、机场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单位;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医疗机构、幼儿园、中小学校、大学园区、敬老院;山林、草原等重点防火区;各县区人民政府规定的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其他地点。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限放区):由各县区人民政府确定。

禁止燃放时间如下:

(一)禁放区内,全年禁止燃放各类烟花爆竹。

(二)限放区内,限制燃放时间由各县区人民政府确定。

(三)污染天气时段,禁放区、限放区一律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蓝天白云是北海的金字招牌之一优良的生态环境既是大自然赐予北海的最宝贵的财富

也是北海人民用心守护结出的善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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