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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公共设施蕴含文化品位

发表时间:2017-01-20    来源:广西日报

  城市公共设施体现着城市的文化个性和品位,蕴含一座城市的人文精神与市民的生活观。一座令人回味无穷的城市,一定有其属于自己的独特文化品位。这种文化品位,让人对这座城市情感贴近,心向往之。也就是说,城市公共设施不仅要有国际范,更要有本土味,突出地域特点、文化特色、民族风情,延续历史文脉,才能培育出城市特有的“精气神”,打造出亮丽的城市风景线。

  对于一座城市来说,只有将城市文化这个“虚体”融入城市公共设施这个“实体”,保持城市外在美和文化内涵美的和谐,城市才能焕发出迷人的风姿与无穷的魅力,让城市既能留在人们的眼中,更能留在人们的心中。但是,如何保持城市外在美和文化内涵美的和谐,考验着当地政府回应群众关切的执政意识,以及经营城市、驾驭问题的能力。

  比如,有的为求政绩而建“形象工程”,从一些城乡接合部的“遮羞墙”,到既无美感又乏实用价值的“标志性建筑”“仿古景观”,就是明证;再比如,有的为了显示对文化的重视,花巨资建设乏善可陈的场馆,忽视了城市公共设施的地域文化特色,结果制造出一大批“文化垃圾”。凡此种种,不伦不类,还劳民伤财。长此以往,不但不能促进可持续发展,反倒会成为经济增长、民生改善的累赘。

  之所以出现这样的现象,说到底还是政绩观扭曲。重表轻里、重硬轻软、重“形”轻“神”、重物轻人。在一些人看来,政绩不在于实实在在改进群众生活的品质,提升城市文化品味,而看重留下多少印刻“一己功绩”的标志性实物,为此不再顾忌是否贻害当下、留债后人。

  提升城市公共设施文化品位,当地政府理应走在前列。不仅要拿出具体的行动计划,提升行动能力,顺应城市发展规律,更要尊重本地风土人情,保障人们对城市发展决策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鼓励市民通过各种方式参与城市建设、管理。既需领导拍板,也让民众举手;既请精英参谋,也让“草根”说话。只有这样,才能真正集思广益、共建共享,尽最大可能推动政府、社会、市民同心同向行动,根除“土不土、洋不洋、新不新、旧不旧”的城市建设,使城市公共设施与城市所依托的山水资源、独特风貌得到充分融合,延续城市的文脉,留住城市特有的地域环境、文化特色等“基因”。

  广西是多民族聚居的少数民族自治区,区位优势独特,民族风情浓郁,自然风光秀美,文化积淀丰富,文化符号明显。桂风壮韵,方显特色,搞城市建设,就应该多在彰显桂风壮韵上下功夫,日积月累形成自己的味道。如今,广西首府南宁街头设施在注重现代化、智能化的同时,倾心引入各种民族文化元素,像铜鼓造型的路缘石,刻着蛙形纹和蛙形人的灯柱,以及很多地方都可以见到的绣球、壮锦等。这些文化符号、文化元素,不仅彰显了桂风壮韵,也为城市品位加了分。

  提升城市公共设施文化品位是一项系统工程。一座城市要有文化品位,城市的管理者、建设者首先就得有文化品位,之后才能以“关山初度路犹长”的自省、“策马扬鞭再奋蹄”的自觉、“好风借力更神勇”的自信,努力实现地方特色文化引领城市建设与发展,形成地方特色文化与城市建设开发的深度互动。(蒋舒建)

责任编辑:罗 钊毅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