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1.jpg

孝道:法德并举更要唤醒道德温情

发表时间:2017-02-16    来源:广西新闻网

孝道:法德并举之余更重要的是唤醒道德温情

  2月6日,市政府法制办发出关于征求《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修订草案)》意见的公告。草案规定,“老年人是指60周岁以上的公民”。除物质上的赡养外,家庭成员还应当关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草案规定,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赡养人以及其他家庭成员,应当经常看望或者以电话、网络、书信等方式问候老年人。(2月7日《重庆晨报》)

  “常回家看看”入法,曾一度掀起轩然大波。在质疑声与支持声的夹缝中,它的效力似乎并未很好地走出纸面条文。平心而论,将“孝悌”伦理纳入法律范畴,在当今社会虽显得很有必要,但总叫人伤感万分。规定再强硬,措施再得力,仍会遭受那些无德不孝之人的“软抵抗”。此次重庆拟写红头文件,提倡子女应常电话书信问候老人,打破了地域和时空的限制,或是一种新的尝试。

  “常回家看看”之“常”饱受诟病,在于没有设置具体的量化标准。细则上的空疏,必然会招致规定的形同虚设。重庆拟写的草案中规定,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赡养人以及其他家庭成员,应当经常看望或者以电话、网络、书信等方式问候老年人。显然,这里的“经常”也没有作出具体的时间约定,难免会在实施过程中生出事端。笔者但愿广纳民意后,在正式出台时有所完善。

  据联合国预测,到2020年我国65岁以上老龄人口将达1.67亿人。随着我国老龄化趋势越来越严峻,养老问题受到越来越多人的重视。其中的一个突出问题就是如何满足老人的精神需求。留守老人、空巢老人在我国农村贫困地区普遍存在,对于那些在城市打拼的“蚁族”、“鼠族”、农民工来说,回家看望老人就像是一个遥不可及的梦。

  在这样的时代背景下,借助于网络、电话、书信等形式满足老人的精神需求,是一个比较折中的办法。或许有人会说,以法治孝,是在拿法律“绑架”道德和孝心。这不无道理。可在我们身边,强行或者变相要求老年夫妇分居,子女各养一方的情况有之;自己组建的家庭住着新房,让老人留住在旧房甚至危房的情形有之;常年在外打工,一年到头很少打电话问候老人的现实有之……凡此种种,说明对于某些群体,道德规范已然无效,有赖于法律予以强制性规定。

  如果连立法提倡儿女问候老人都会失效,就很难想象这个社会的孝道已经沦落到何种地步了。笔者宁愿看到,“以法治孝”只是引起人们对孝道的重视,而非真的拿冷冰冰的法律强制伦理道德。对于精神慰藉,量化标准太难了,法律能够起到的作用也太有限。法德并举之余,更重要的是唤醒道德温情,尽己所能让老人感受到实实在在的精神慰藉。(磊磊)

责任编辑:罗 钊毅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