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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指挥部办公室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发表时间:2018-03-06    来源:北海市文明办

北海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因工作需要,本着公平、公开、公正和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全国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创城专干20名。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

2.具有良好的品行,服从安排,爱岗敬业;

3.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6.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2年3月1日至2000年3月1日期间出生)

二、招聘岗位和具体职位要求。 

1、职位一:档案管理(6人)

要求:档案管理、计算机、文秘等相关专业

2、职位二: 创城督查(6人)

要求:城市管理、交通、旅游、社会管理等相关专业

3、职位三:宣传策划和创建活动(4人)

要求:广告、新闻、社会科学、哲学、网络宣传等相关专业

4、职位四:综合协调(4人)

要求:中文、文秘、汉语言文学、财会等相关专业

三、工资福利待遇 

一经聘用,将与聘用人员签订一至三年劳动合同,工资按市政府批准的招聘人员标准发放。按国家政策购买五险一金,享受国家规定节假日和年休假。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18年3月2日至3月20日。

(二)报名方式:

1、电子信箱报名:请应聘人员认真填写好《市创城办2018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1),发送到邮箱:627099437@qq.com。联系电话:2024821 

2、现场招聘会报名:请应聘人员于3月18日到北海人才市场现场招聘会报名。

 五、资格审核和考试 

(一)资格审查

我办将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报名表进行资格初审,对初审合格人员,需要对应聘者进行现场资格复核,对符合条件人员颁发笔试准考证。

现场资格复核时间:3月23日,地点:市人才大厦(北京路与西南大道交汇处以东100米)。

应聘人员在资格审核时提供以下材料原件查看并留存复印件各一份:

1、身份证;

2、取得学位的全日制本科学历、学位证书;

3、取得的职业(执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等;

4、其他获奖证书

应聘人员应确保所提供的资料及填报的信息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核实即行取消聘用资格。

(二)笔试

考试内容:参照考录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内容

发放准考证日期:2018年 3月29日。

领准考证地点:北海市人才大厦一楼大厅(北京路与西南大道交汇处以东100米)。

笔试时间: 2018年3月31日上午 ,具体要求在准考证中明确。

(三)面试

按笔试成绩排名,每岗位从高分到低分取1:3进入面试(参加考试人数或合格人数不足时,可以降低比例),面试主要结合岗位特点测试应聘者的实际工作能力,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或其他方式进行。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六、体检和考察 

笔试面试后,按笔试40%,面试60%计算总成绩,每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考察必须查阅档案,可同时采取个别谈话、同考察对象面谈等形式等方式进行。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其他原因出现缺额时,按总成绩高低顺序等额递补。如某一个岗位没有合格人员时,可从另一岗位调剂。

七、签订劳动合同 

对体检、考察合格人员,正式签订劳动合同。

北海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2018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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