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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交警致广大市民的一封信

发表时间:2018-05-22    来源:北海交警

市民朋友们:

大家好!感谢你们长期以来对交通管理工作的理解和支持。为进一步巩固2017年“城乡环境提升年”活动成果,扎实推进“宜居城市”建设,加快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步伐,市委市政府决定继续深化开展2018年“城乡环境提升年”活动。交通秩序提升行动作为“城乡环境提升年”活动十大行动之一,从2018年5月起,我市将严厉整治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对摩托车、电动车及行人交通违法进行严管重罚,实行“五个一律”:对拒绝或者阻碍交通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一律拘留;对无证驾驶摩托车的,一律拘留;对电动车交通违法后拒绝接受处罚的,一律扣留车辆;对电动车在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逆行、闯红灯的,一律滞留车辆,驾驶人参加不少于三小时的交通安全学习;对行人闯红灯、跨越护栏以及其它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一律依法处罚并公开曝光。 


在此,我们倡议:

1、自觉礼让斑马线,红绿灯前不抢行。

2、不超速、不超载、不抢道、不逆向行驶、不乱停乱放车辆。

3、驾、乘两轮摩托车佩戴安全头盔。

4、拒绝驾驶或搭乘违法“四车”。

5、驾驶非机动车不逆行、不闯红灯、不超员;行人过街不闯红灯、不跨越道路隔离设施。

6、自觉做到文明候车、文明乘车、文明开车、文明停车、文明礼让。车让人,让出一份爱;人让车,让出一份安全;车让车,让出一份秩序;人让人,让出一份和谐。

7、积极传播文明出行,积极参与到“城乡环境提升年”活动中来,做文明交通的宣传者、践行者和推动者,带动身边的亲人、同学、同事、朋友、邻里一起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向不文明交通行为、交通陋习告别。

城市的文明需要大家共同建设,文明的城市需要大家共同呵护。让我们携起手来,自觉做到文明出行,共同营造安全、畅通、文明、和谐的交通环境,让北海的交通更文明、更有序,让生活更和谐,更美好!

  北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责任编辑:莫 旭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