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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广告 | 第三届北海市道德模范:一心为民 公正办案 魏玉芳

发表时间:2023-05-25    来源:北海市文明办

一名共产党员,一位女法官,以她坚定的法律信仰和过硬的职业素养,始终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忠实履行“一心为民,公正办案”的承诺,在民事审判领域做出了突出贡献,这就是魏玉芳。

魏玉芳,女,1973年出生,中共党员,合浦县人民法院民党组书记、院长。

魏玉芳身上拥有一连串的光环:先进工作者、“五好”文明干警、北海市直属机关优秀共产党员、全区法院优秀共产党员、全区政法系统优秀党员干部,还多次荣获全市、全区法院系统办案标兵称号,先后两次荣立个人三等功,北海市敬业奉献模范,广西五一劳动奖章、全国劳动模范等。

二十几年来,魏玉芳积极探索创新,依法高效判决调处民事纷争,妥善化解社会矛盾,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努力传递司法温暖。经她审结的各类民事案件,无一错案,无一发回改判,以其真情实意、公道正派、业务精熟赢得了当事人的交口称赞,被群众公认为“为民作主”的父母官、“化干戈为玉帛”的好法官。

爱岗敬业 公正司法

魏玉芳经过了多个审判一线岗位的历练,她深刻体会到审判工作肩负的神圣使命。“当法槌落下的刹那,伴随的就是沉甸甸的责任”,她始终保持着高度的事业心责任感,保持着严谨细致、扎实勤奋的工作作风。每一个案子都全心投入,每一次庭审都精心驾驭,每一句判词都细心推敲,她绝不允许自己经办的案件出现任何瑕疵。在民事审判领域,各种复杂的新型纠纷层出不穷,给民事案件的审理带来困难,魏玉芳总是带着强烈的危机感,工作再忙也不忘学习,不断更新知识,提升业务水平,增强办案的能力和底气。在担任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副庭长期间,魏玉芳共审理一、二审民事案件476件,此外,担任审判长参加合议庭审理案件445件。尤其是2010年,民一庭案件数量多、工作任务繁重、办案人员不足,她主动挑起重担,独自审理了250件案子,占全庭审结案件总数的49.9%,其中以调解、撤诉方式结案93件,调撤率达37.2%。

默默奉献 一心为民

“作为一名法官,比法律知识更重要的,是要有一颗赤子之心”,在审判工作中,魏玉芳总是自觉把普通百姓的喜怒哀乐放在心上,仔细体会他们担心什么、需要什么,当群众的贴心人。只要在法律允许范围内,她总是想方设法维护诚实守信方当事人的权益。她主办合浦县党江镇九坡村委会、亚桥村委会农户诉山东爱农公司、赣州鑫谷公司、合浦党江供销社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上诉案,108户农户因购买了山东爱农公司生产的假农药,致使马蹄果肉变质,造成巨大损失,但一审判决在充分保障农户利益方面存在不足。案件提起上诉后,魏玉芳克服各种困难,连续数天缜密调查分析,本来就比较清瘦的她竟然又少了两斤体重,终于发现涉案农药的真正生产者是山东爱农公司,据此推翻原判,使108户农民的权益得到了及时有效的保障。宣判当天,数十名老实巴交的农民如释重负、喜笑颜开,洗清冤屈的赣州鑫谷公司负责人泪流满面,不断向法庭鞠躬感谢。

魏玉芳觉得,如果真心为群众办事,就要在办案的每一个环节考虑群众的真实利益。在大量的婚姻、家庭纠纷案件中,她始终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以调为主、案结事了”的审判原则,与当事人充分沟通,入情入理地分析案情,紧贴案情讲解法律法规,鼓励和促成当事人和解,将复杂的家庭矛盾化解于无形。这样办案显然大大增加了法官的工作量,但魏玉芳认为值得,“化解一个矛盾,挽救一个家庭,增添一份和谐”。

“群众的信任,是我最大的动力”。二十多年中,无数个节假日与她擦肩而过, 带病工作是家常便饭,晚上、周末加班加点更是常事。“公休假?简直不敢想,很多时候恨不得自己有三头六臂,可以多办案、快办案”。由于工作任务重,魏玉芬的心里常常有一份对家庭、对儿子的愧疚。她也想当好贤妻良母,但又常常无暇顾及家庭。但她同时相信,在孩子面前,用实际行动树立善良、公正、敬业的法官形象,也是一个好母亲的责任。

忠于职守 清正廉洁

魏玉芳在群众中的好口碑,既来自她的公正果敢、体贴谦和,也来自她的洁身自好、拒绝诱惑。长年累月办案子,处理尖锐的利益纠纷,有时难免遇到人情和物质的诱惑。魏玉芳的头脑是清醒的,始终坚持认认真真办案、干干净净做人,绝不利用权力谋取一丝一毫的个人利益,在情、权、钱面前经受住了一次又一次的考验。在保持廉洁操守方面她有自己的看法,认为明智的人不会贪,正派的人不愿贪,有信仰的人不屑贪。“一旦有了私心杂念,公正的天平就会倾斜,群众的信任就会流失”。她始终秉持高尚的道德情操,严格遵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五个严禁”的规定和审判纪律,坚持对公平正义的信仰和追求,以实际行动树立起了人民法官廉洁为民的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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