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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能媛:构筑坚固妇儿维权司法防线的女标兵

发表时间:2016-03-14    来源:

来源:北海电视网


    我们常说,妇女能顶半边天,儿童是祖国未来的花朵。那么关心关爱妇女儿童,维护妇女儿童的权益,对国家的经济建设发展、社会的安定和谐尤为重要。市中级法院民一庭副庭长何能媛,多年来积极探索妇儿维权路线,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妥善审理每一件妇儿维权案件,着力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这天,法官何能媛来到北海市某小区回访二年前成功办结的一起离婚纠纷案件的女方当事人。看到当事人周女士和两个孩子已经开始了新的生活,何能媛由衷地感到高兴和欣慰。


    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副庭长 何能媛:你肩负的责任重,携带两个小孩养。确实在生活方面责任是很重大的。相信你能够自强、自立。能够好好地承担作为母亲的责任,我们也很佩服你。


    当事人周女士:多谢你帮我争取到的


    2012年,当事人周女士与丈夫徐某经常为家庭琐事发生争吵导致夫妻感情出现了裂缝,俩人并开始分居。同年6月,徐某以感情破裂为由向海城区人民法院提起了离婚诉讼。调解未果后,2013年10月,海城区人民法院判决周女士夫妻俩离婚,儿子由丈夫徐某扶养,女儿由周女士扶养。周女士不服一审判决,随后上诉至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2014年6月,何能媛接手该案后,认真审查案情,在调解夫妻双方和好无望后,根据当事人的诉求,围绕子女的抚养权问题进行细致的分析、充分的考虑,做出公正、客观的评判。


    当事人 周女士:她(何法官)很用心地帮我争取到我儿子和我女儿两个都归属到我名下,让我来抚养。我觉得他们两个在我身边,我拥有了整个世界。想诚心诚意对何法官说声,谢谢她!


    自2007年何能媛开始担任民一庭副庭长以来,一直分管妇女儿童维权工作。她和同事们共同创立“妇女儿童维权岗”并建章立制。在日常的审判工作中,对每一件妇儿维权案件,何能媛都妥善审理,遵守着“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妇女儿童的诉求,对无过错的女方给予各方面傾斜”的审判原则,把好司法裁判关,公正不阿。


    市中级法院法官——明智:何副庭长首先是教导我们要从保护弱者的角度来考虑问题,然后怎样从保护弱者的角度,最大限度地维护妇女儿童的权益。在庭审过程中,注意保护弱者的诉讼权利。


    从业30年,何能媛审理了很多大大小小、形形色色的妇儿维权案件。她深深地感觉到,妇女儿童的自我保护能力差,维权意识淡薄,举证能力欠缺,往往给案件的审理带来困难,对维护她们的权益也造成一定的影响。何能媛立足于审判职能,积极探索维权路线,延伸法律服务,通过关爱留守儿童、送法进校园和社区、开展主题法制宣传咨询、积极与大专院校合作使审判教学相结合、加强与妇联各部门合作、联动等等方式开展形式多样的维权活动。这不仅提高了广大妇女儿童的维权意识,也营造一种尊重妇女、保护儿童的良好氛围和环境。


    市中级法院民一庭庭长——董永新:应该说如果没有何副庭长这么努力的话,我想我们民一庭的妇儿维权工作应当不会有今天这么好的成绩。非常地认真,工作非常扎实,落到实处,这是她最大的特点。


    市中级法院法官——叶萍:她会经常和我们一起讨论,用什么样的经典案例能够深入浅出地讲出我们想要的法律效果,社会效果。这几年在何副庭长的带领下,我们妇女儿童维权岗工作确实取得了蛮好的效果。


    在何能媛的努力下,市中院民一庭的妇儿维权岗工作连创佳绩,先后荣获了“北海市优秀妇女儿童维权岗”、“自治区优秀妇女儿童维权岗”等荣誉称号。而她自己也收获了荣誉,获得了“北海市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先进个人”称号。


    市中级法院民一庭副庭长——何能媛:我们有选择性地选择一些典型案例,通过以案示法的方式给妇女和儿童对她们的权益保护进行一个普法的宣传。使她们知道怎么样来维护自已的权益,怎么样使自已的权益不受别人的侵害,这个也是靠全社会的共同的努力。


记者:陈妍锫 王煜

 

责任编辑:罗 钊毅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