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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00万元专项经费服务群众

发表时间:2016-08-09    来源:北海日报

  北海日报讯 记者从市委组织部获悉,我市2016年度村(社区)党组织服务群众专项经费日前已落实到位,共计4700万元。这笔沉甸甸的专项经费,使我市基层党组织在服务群众上有了更强的保障和更足的底气,服务群众水平将得到进一步提升。

 

  “无钱办事”曾经是我市许多村(社区)党组织在服务群众时面临的一个困境。为切实解决村(社区)党组织自身资源不足、服务能力不强的问题,从2015年开始,我市专门设立村(社区)党组织服务群众专项经费,即在原有财政投入的基础上,再给予384个行政村(含农村社区)每年10万元、43个城市社区每年20万元。这一举措为全区首创,实施以来取得了较为显著的成效。

 

  “比如,铁山港区兴港镇彬池村党支部利用6万元专项经费建设灌溉配电工程,解决了红花根村白坟岭400亩大棚和附近农作物种植用电难问题;海城区高德街道开江村使用专项经费在开江大桥铺设水泥路200米,修通下水沟200米,解决了群众出行难和雨天内涝的问题;银海区侨港镇侨南社区党组织利用8万元服务群众专项经费,把原来的垃圾场建成占地185平方米的门球场,切实改善了群众的生活环境。”市委组织部有关负责人介绍,2015年,全市村(社区)党组织服务群众专项经费共实施为民服务项目2934个,群众反响热烈,好评如潮。基层各种矛盾、不和谐因素逐渐减少,党群关系进一步密切。

 

  为确保专项经费用到实处、用出成效,今年市委组织部与市财政局对《北海市村(社区)党组织服务群众专项经费管理使用暂行办法》进行了修订和完善。记者了解到,专项经费使用范围主要有四个方面:一是服务类,包括满足村(居)民生产、生活需要的公益民生设施、文体活动设施建设以及特困党员群众帮扶等服务类项目;二是管理类,包括村(社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项目,开展村(社区)民主管理、环境治理以及治安防控、矛盾化解等项目;三是党建类,包括村(居)民公益性服务设施建设、村(社区)党员服务团队建设、党员教育培训、志愿者队伍建设、村(社区)党建文化建设等项目;四是应急类,包括村(社区)在发生自然灾害、事故灾害、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及其他突发事件时,用于应急救助和突发事件发生地恢复重建工作等项目。

责任编辑:罗 钊毅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