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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卫生计生监督所推进不良记分管理 前三季度下达33份《不良执业行为记分通知书》

发表时间:2018-11-17    来源:北海日报

记者从北海市卫生计生监督所获悉,截至10月底,该所共下达了《不良执业行为记分通知书》33份,按时完成了今年前三季度与市(区)卫计部门衔接好不良记分公示工作。

据了解,我市自2017年起积极推进医疗机构不良行为记分管理工作,旨在进一步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暂行办法》精神,引导医疗机构规范行医、诚信行医,积极创造安全放心的就医环境。

一年多来,市卫生计生监督所将日常医疗机构依法执业监督检查与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工作相结合,卫生执法人员通过对医疗机构的监督检查,采用日常监管、专项督查、双随机检查等多种形式,对发现的不良执业行为,现场做好记录,由当事人及负责人签字确认,并告知立即或者限期改正。对不良执业行为中的违法行为,在实行记分管理的同时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记者了解到,目前,北海市区两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均将不良执业行为作为对医疗机构校验、等级评审、绩效考核、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在一个记分周期(1年)内累计达到10分及以上时,卫生计生部门对医疗机构的法定代表人进行告诫谈话和相关法律知识的培训等,督促其对不良执业行为进行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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