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文艺工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促进文化繁荣发展和利民惠民,进一步深化“和谐建设在基层”活动,为实现广西“两个建成”目标营造良好的社会文化环境,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自治区文明办、自治区文联、广西中华文化促进会决定组织开展“和谐建设在基层”2017(丁酉)年春联作品征集评选暨“文化惠民——书写赠送春联”活动。
一、活动主题
以“欢乐·鼓劲·和谐”为主题,展现全区各族人民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加快实现“两个建成”宏伟目标而努力奋斗的精神风貌,描绘我区的美好发展前景,倡导健康向上、文明节俭过春节的新风尚,营造浓厚的节日氛围。
二、活动主办和承办单位
主办单位: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自治区文明办、自治区文联、广西中华文化促进会。
承办单位:广西楹联学会、广西书法家协会、广西书画院、广西老年书画研究会、广西科技书画院。
三、活动时间
应征春联作品截止时间12月12日(逾期不受理)。2016年12月下旬公布获奖结果。
四、活动内容与规程
(一)春联作品内容
1.春联作品的内容要突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中国梦、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宣传教育,可涉及经济、社会、文化、生态,以及人文风情和“和谐建设在基层”、感恩教育、“美丽广西”乡村建设、文明礼仪新风尚等方面。
2.春联作品要符合联律,有上联、下联、横批。联语长短不限,提倡写短联、中联。
3.春联作品创作要融思想性、艺术性为一体。要求通俗易懂,突出思想道德内涵,体现积极向上、健康活泼的价值取向。
4.应征春联作品须原创,不得抄袭、转载或改编。剽窃他人作品或侵权行为造成的后果等,由当事人承担相关责任。
(二)春联作品征集
1.征集对象。全区范围内社会各界人士均可自愿参与。
3.只征集春联作品内容,不征集、不评选书法作品。
4.文明办汇总应征春联作品,经组织楹联、诗词专家评选后,统一报送自治区活动组委会。
5.各县(区)、各相关单位分别选送15副以上春联作品,于2016年12月12日前报送。请将应征作品文字稿(含横批)分别编号,并注明作者姓名、地址、邮编、电话,用word文档形式(见附件)发送到文明办电子邮箱:bh2033238@163.com,联系人:莫志华,电话2033238。
(三)春联作品评选
1.春联作品评选以联语的思想性、艺术性为主要标准。
2.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评选分为初评及终评两个阶段。评委会由有关专家学者组成。
3.主办单位对评选活动进行监督和审核。
(四)春联作品设奖
1.本次春联作品评选活动设金奖15名、银奖50名、铜奖100名。主办单位颁发荣誉证书及奖金。
2.主办单位对活动中组织工作成效突出、选送作品获奖率高的市和部门,进行通报表彰。
3.择时在南宁举行颁奖仪式,邀请部分获奖代表出席。
北海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12月5日